推荐文章

  • 该分类还没有添加任何内容!

民国时期和田地区耕地大面积撂荒及其影响因素研究

  •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08-7-10 15:39:19
  • 字体大小:

[摘要]位于塔里木盆地南缘干旱及风沙区的新疆和田绿洲,生态环境极其脆弱。民国政府1939年开始在和田地区大力推行垦荒运动,至1944年在主要农业区的六县耕地面积平均增长103.7%;然而1945年后地区各县耕地面积即呈明显减少趋势,1948年与1944年比较,耕地面积减少了25.6%,有51.6%的垦荒新增耕地被撂荒地抵消。根据民国和田耕地撂荒的档案资料分析,此时期水资源状况(主要是河水)基本保持在一个较为稳定的水平上,对地区耕地大面积撂荒不是决定性因子,但却是制约各地区人口数量、垦荒规模和耕地面积总水平的关键因子。地区人口增长过多引发对地区耕地面积的需求扩大,同时引起对耕地灌溉水量的增长需求扩大,由此呈现出农田灌溉水不足的表象,造成地区人口、耕地水平与水资源承载力相互关系的失调;即影响和田地区耕地撂荒的关键是当地水资源总量与人口规模、耕地面积总水平的平衡关系,突破这个平衡就必然引起耕地的撂荒或生态环境劣化;而诱发耕地大面积撂荒的自然因素也与过度垦荒有一定程度的关系。

关键词:和田地区  民国时期  耕地撂荒
 
The influence factors of big area tilth waste in Hetian
during the Republic of China

AbstractLocated in droughty and windy desert region of south edge of Tarimu basin, the Hetian oasis of XinJiang, is extremely frail for its ecological environment. In 1939, local government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started to push agricultural reclamation movement vigorously, till 1944 in the main agricultural region in six counties cultivated area increased by an average of 103.7% a year. However after 1945 the cultivated area obviously assumed the reduced tendency in every local county, and the cultivated area reduced 25.6% in the year of 1948 than 1944, and some 51.6% of newly reclaimed wastelands were counterbalanced by wasted tilth.Analysis of the archives data of Hetian region during the Republic of China showed that this time water resources (mainly river water) basically maintained on a stable level, and it was not the decisive factor to the waste of local big area tilth, but the essential factor actually restricted the population quantity, the reclamation wasteland scale and the overall cultivated area level in all the counties. Excessive local population increase resulted in expansive demands for tilth, and at the same time caused to expansive demands for irrigation water increase. From this presented the appearance that the farmland irrigation water is insufficient. Actually it is for the maladjustment between the local population, the cultivated lands and water resources supporting capacity reciprocity. Namely, the balance relations between the total local water resources, the population scale and the overall cultivated area were the key influence factors on wasted cultivation land in Hetian. Breakthrough of the balance would cause waste tilth and the deteriorative ecological environment. And the natural factor, which induced abandonment of big area cultivated land, also correlated with excessive reclamation wasteland to a certain extent.

Key words: Hetian Region; the Republic of China; wasted tilth 
 

新疆和田绿洲位于塔里木盆地南缘干旱、半干旱及风沙区,绿洲生态环境脆弱,是历史上塔里木盆地绿洲荒漠化现象发生最频繁、最严重的地区之一。和田绿洲垦区荒漠化现象的发生,与当地社会农业开发的强度有十分密切的关系,民国时期和田地区垦荒的兴盛与撂荒的普遍性印证了这一规律。[1]
自汉代至宋代,即和田古六国至大宝于阗国的1500年左右时间里,和田绿洲垦区农业开发基本保持持续发展,相应地绿洲荒漠化现象也持续发生,并导致和田古绿洲北部大片垦区彻底沙化。宋后期至清乾隆二十年(公元1755年)的四百多年期间,和田地区政局动荡,战乱不断,人口锐减,农业凋敝,相应地形成了地区自然资源消耗减少的状况,也使和田绿洲的自然生态环境获得了一个较长的恢复时期。清中叶以后,清政府在和田实行“回屯”,地区人口增长较快,农业生产迅速恢复,地区自然生态环境基本保持稳定,但到清后期光绪年间,和田地区社会生产需求与自然资源承载力之间的矛盾已开始显露,至民国时期矛盾更为突出。[2]
民国前期,和田地区由于流行瘟疫以及发生了几次短期社会变乱,社会人口及地区耕地总面积有所下降。1938年后社会政局开始稳定,地区人口压力逐步增大,为缓解社会粮食供需矛盾,增加财政收入,民国政府在和田地区大力推行垦荒运动,积极扩大耕地面积。随着垦荒强度的迅速加大和地区耕地面积总水平的扩大,多种生态环境问题凸显,其中耕地大面积撂荒现象是诸问题的集中表现。 
 




[1] 参见:谢丽.《绿洲农业开发与塔里木河流域生态环境的历史嬗变》,南京农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1年5月,第65页。“绿洲废弃规律”:“和田地区东汉至清朝绿洲废弃的频率与农业生产开发的强度呈正相关;绿洲废弃的峰值期与农业生产开发期同步或滞后,……绿洲稳定期与农业生产开发强度呈负相关。”
[2] 参见:谢丽.《清代至民国时期塔里木盆地南缘绿洲生态环境变迁的社会与环境诱因》,复旦大学博士后研究报告,2003年11月;第28-50页,第三章 “绿洲废弃规律”与清代塔里木盆地南缘绿洲的稳定性探析。

一、 民国时期和田地区耕地的增长趋势及其分析
 
(一) 民国时期和田地区耕地的快速增长
民国时期和田地区垦荒兴盛及耕地面积增长期开始于1938年,止于1949年,各县耕地面积增长最高峰值出现在1944年前后,其后地区耕地面积总体减少,耕地撂荒现象严重。
 
1. 人口压力与粮食不足
民国垦荒兴盛初始期和田地区人口压力相对较小。根据和田地区民国档案“新疆省规定第七行政区35年度扩攘耕地增产粮食及春耕贷款数目表” [1] 统计,1939年前后,和田7县的耕地总面积为1,516,402亩,这个耕地基数比《新疆图志·土壤篇》卷65记载的清末(公元1911年)和田地区耕地总面积1687578亩,减少了171176亩,其原因应该主要是由于民国初期,和田地区瘟疫大流行以及伊敏、马虎山军阀割据造成地区人口减少、流失,导致农业生产萎缩的结果。 [2] (P45,P84-85)
1937年10月新疆盛世才政权平定马虎山割据政权后,和田社会政局基本稳定,人口数量增长较快,造成地区失业人口压力较大,粮食紧缺,尤其是地区政治经济中心的和(阗)、墨(玉)、洛(浦)绿洲三县以及皮山县问题比较严重。
根据和田地区民国档案资料分析,到1949年时,墨玉县无业游民与农、工、商等从业人员之比达到1:1.6;洛浦县为1:2.4。和田县非农业人口与农业人口的比例也高达1:1.14。从人口绝对数上看,和墨洛绿洲三县的人口合计为406,066人,约占全区人口的67.2%,[1]人口基数大,非农业人口多,人口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的矛盾严重,集中表现为粮食产量与消费需求矛盾突出。民国和田档案记载,和田县“自耕农约20%节衣省费,颇足自给。其80%的佃农则每因衣食不足,除以包谷为主要食品外,在青黄不接之际,惟食桑葚度日。”“每年产品不够民食,靠外县运用。副产品30%县内销,70%外销。” [3] 1944年洛浦县主要农产调查表记载:“查洛浦县农产均由本地销用,并无出口,本地出产不敷,向外县运入食用。”[4]




[1] 1949年和、墨、洛无业游民与农、工、商等从业人员之比系作者根据“和田团管区墨玉、洛蒲、于田、策勒等县人口、职业、壮丁、学龄儿童数目统计表”计算得出,和田民国档案卷347(3-2),和田地区档案馆藏档。
 
2 。 耕地面积快速增长
为缓解地区粮食供求矛盾,民国和田地方政府在全区各县成立了水利垦荒委员会,积极发动全区民众,或招集无业游民组成垦荒队,并采取减免赋税,发放贷款等多项政策措施,组织、鼓励民众大力垦荒,扩大耕地,使和田地区的耕地面积迅速扩大。
根据民国和田地区档案资料统计,和田县1939年耕地面积为267,633亩,1944年增加到了493,917亩,6年时间耕地面积增长了84.6 %;于田县1939年有耕地256,884亩,1944年耕地面积达到415,636亩,增长幅度为61.8 %;而在全区缺水现象较为突出的皮山县,1939年全县耕地面积只有215,285亩,到1944年时,耕地面积达到了499,280亩,6年时间里增加耕地283,995亩,增长了131.9%;全区人口数与耕地面积最大的墨玉县,耕地面积在1939年时为387,077亩,1944年增加到665,859亩,净增加278,782亩,增长幅度为72.0%;洛浦县1939年耕地面积为214,617亩,1944年为433,316亩,增长幅度达到了101.9%;而人口与耕地面积都较少的策勒县,1939年时仅有耕地124,615亩,但到1944年时,全县耕地面积已达到336,779亩,6年内耕地增长幅度高达170.3%;即使是总人口不足万人的民丰设治局(县),1941年时有耕地50,291亩,到1945年耕地也增加了8,571亩,达到58,862亩,5年增长了17.0%。 [1]
总体来看,1939年至1944年的6年时间里,全地区有三个县耕地增加了一倍以上。除去最偏远且仅占全地区人口约五十分之一的民丰设治局,主要农业区的其它六县,耕地面积平均增长103.7%。即使以全区7个县计算,平均耕地面积也增长了91.4 %,几乎翻了一翻。 [1](见表1)

资料来源:

[1`]新疆省规定第七行政区35年度扩攘耕地增产粮食及春耕贷款数目表,和田民国档案卷8502-2),和田地区档案馆藏档。

 

 

(二) 耕地面积“进两步,退一步”式的增减态势

民国时期和田地区耕地面积迅速扩大,但同时也伴随着较为严重的土地撂荒问题。垦荒土地真正能巩固成为农田的只是一部分,有相当大部分垦荒地因各种原因被撂荒,有些县份的耕地撂荒情形是令人吃惊的。以“新疆省规定第七行政区35年度扩攘耕地增产粮食及春耕贷款数目表”及其它相关档案资料为依据,考察1939年至1949年和田地区各县耕地面积变化情况,可以较整体地了解当时耕地撂荒的情形(见表2)。


  
资料来源:
[[1]]]新疆省规定第七行政区35年度扩攘耕地增产粮食及春耕贷款数目表,和田民国档案卷850(2-2),和田地区档案馆藏档。
[2]和阗县政府37年度年产量种植面积比较表,和田民国档案卷858(2-2),和田地区档案馆藏档。
[3]墨玉县政府呈文,和田民国档案卷851(2-2),和田地区档案馆藏档。
[4]和阗区洛浦县政府37年度年产量种植面积比较表,和田民国档案卷858(2-2),和田地区档案馆藏档。
[5]于阗县政府37年度年产量种植面积比较表,和田民国档案卷858(2-2),和田地区档案馆藏档。
[6]新疆省第七区策勒县35年度耕地亩统计表,和田民国档案卷855(3-3),和田地区档案馆藏档。
[7]策勒县政府造贲37年度年产量种植面积比较表,和田民国档案卷858(2-2),和田地区档案馆藏档。
[8]民丰县政府造贲35年度耕地亩统计报告表,和田民国档案卷855(3-2),和田地区档案馆藏档。
[9]皮山县政府37年度年产量种植面积比较表,和田民国档案卷858(2-2),和田地区档案馆藏档。
[10]皮山县政府造贲38年度粮产统计表,和田民国档案卷858(2-2),和田地区档案馆藏档。
 
从表2所反映的和田地区耕地面积逐年变化情况来看,全区耕地增长总体呈现出“进两步,退一步”的曲线特征。图表的统计数据反映:1939年至1949年这11年中,和田地区耕地增长始终不稳,全区除了洛浦县和策勒县耕地面积增减变化较小外,其余几县(除民丰设置局)耕地面积都有较大地增减反复,反映了当时边垦荒,边撂荒的情形。总的来说,前6年处在耕地增长上升期,至1944年全区耕地增长达到了最高峰,总数从1939年的1,462,111亩上升到2,895,078亩,绝对数增加了1,432,967亩,6年增长了98%。1945年后地区各县耕地面积呈明显减少趋势,到1948年耕地面积略有回升,全地区耕地面积保持在2,155,218亩。11年垦荒,全区耕地面积平均增长率仅为47.4%;1948年与1944年比较,耕地面积减少了25.6%,净减少739,860亩。也就是说,在这4-5年时间里,全地区至少有1/4耕地撂荒,有51.6%的垦荒新增耕地被撂荒地抵消。
考虑到当时边垦边撂以及统计工作的疏漏等情形,实际撂荒、废弃耕地面积应该远不止上述数据。如1948年11月于阗县属哈浪沟庄民肉孜等联名禀报地区专员公署称:“所派阿西木伯克不认真查整地亩,敷衍了事,而四(处)遗漏未查田地甚多,请饬重新查整,免去荒地粮草” [5]。据此来看,当时地方政府统计的耕地数字中,一定包含了不少的撂荒地,这种情况可能较为普遍。例如1948年“策勒县政府造贲37年度年产量种植面积比较表”中填报,1947年全县农田已耕面积为321,256亩,未耕面积40,876亩,两项合计为362,132亩。1948年填报全县耕地为352,426亩,比上一年减少了近万亩,其原因是:“因本年清丈地亩,将耕地减少。” [6] 减少的应该是已经不能耕种的撂荒地。像这种耕地统计数中包含撂荒地的情形在其它县份的档案资料中也存在,因此可以推断,民国时期和田地区耕地撂荒的实际面积应该大于档案资料统计数据。

[1] [2] [3] [4]  下一页